道德经讲义_第27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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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7节 (第2/6页)

,劳神于名利之中,用心于巧智之内,犹如开门揖盗,引狼入室。

    ??“济其事”,终日围着外物而转,以为不如此,就不能济成于事,不能达到私欲目的,因而枉作枉为。岂不知经常如此,必然凿丧自己性中之真善,污染纯净之真心。心总向外求,真气未有不失者;神驰于外,根本自坏。这好比失去母亲的婴儿一般,岂不可怜?

    ??“终身不救”,是说失去养身之根本,断绝生命之本源,即使百年参天大树,性命也难长久。这就是只知其子,不守其母;只求于外,不求于内所造成的恶果。故曰“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”。古人认为:开其兑,重眼识,则民多知见;贪物欲,济其事,则法令滋彰。天下因此而乱,终身不能治也。人若明白“塞兑闭门”之理,忘于目,不妄视,返光内视,神光不泄,则光溢无极。如此,则神气相抱,水火相济,神清心静,自是一派先天境界。若肯塞其耳,不妄听,则心识不乱,肾气不漏,返田内养,炁化为光,水常济火,神炁合一,身中之子母自然打成一片。如此自能心神不乱,对世间之事物,自能顾本而穷源,我之性命,不求救而自救,何有危殆之事可虑?如果轻内重外,六门大开,命宝既失,命根动摇,故终身难救也。

    ??人能塞兑闭门,固精护气,母气、子气相抱相合,凝聚为丹。古云:“元始天王,悬一黍(shu)珠于空中,似有非有,似虚非虚,惟默识心融者,乃能见之”。是说唯有子母合一、神炁相抱的先天状态下,才能采摘悬于空中的那一黍救命金珠,方可长生久视也。

    ??【见小曰明,守弱曰强。】

    ??“见小曰明”,是说任何事物都是由小至大,由微而著,逐步发展壮大的。只有从事物的至微之处,去捕捉事物的发展规律,这才是正确的途径。人身之所以“终身不救”,皆是因为昏昧无明之故,不慎其小,积小成大,见大不见小,因小而失大,这是世人常犯的通病,故而常致祸辱来侵。

    ??柔弱处下,是道之妙用,柔可制刚,如水之穿石。故能守弱用柔之人,才是最强有力者,这是大道之理。世人多是以柔用强,不藏用于柔,必至利害来攻,自找麻烦。唯有君子能以慧观、微观,见其万物未成形之先;能藏其柔弱之用。事未至,能明其理;事方至,能察其机。其所知所察,真实不虚,无论小大,明若悬镜。这种“明”与“强”,虽不显于有为,而其为却力不可挡。虽不示于外,而其外用,却也事必有成。这种“守柔”之用,看似无力,其力可谓真强。故曰“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”。

    ??详观天下事物,视之不可见者谓之“小”,能见此不可见者,是曰“明”。凡能小中见大者,则为“明”;凡是只见其大不见其小者,则为“昧”。守之而无可守者,是曰“柔”,能守此无可守者,是曰“强”。能藏其强而用其柔者,则为“得”;用其强而藏其柔者,则为“失”。这一小一大、一明一昧、一柔一强之用,皆是一机之转动。假若事来不见机微,此便是入于机;若是心入其机,心随物转,此便是出于机。出机者,心随物动,不能守柔入静,不能以静制动,不能静观其变,完全陷入阳动一端,失却隐微一面。虽知阳动表象,不知阴侧微机,必然心暗不明,随妄而动,终至于丧命害身,此皆是于机微处不谨不慎的过错。这便是修真者重视知白守黑,知雄守雌,念上透机,显隐同观,执两用中的根本所在。由此可知,小中藏玄机,隐中含明理,机微虽小,其明却大。小与大、弱与强、暗与明的辩证之理,不可不知,不可不慎!

    ??【用其光,复归其明,无遗身殃。】

    ??上句“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”,是说藏明于内,不用于外。此段“用其光,复归其明”两句,则是光明的应用。

    ??“明”者,即心德之内照。“光”者,即心德之外应。“用其光,复归其明”,正是言体用相兼之义。光之体曰“明”,明之用曰“光”。用之于“用”,是言以体之光而用之;体之于“体”,是言所用之明以光为体。此便是“体用相兼”,光明藏用之妙。故曰“用其光,复归其明”。

    ??“光”是充满宇宙生命体的一种全息生命能量物质,根于宇宙本源。人身小宇宙也有此光,传统称为“一点灵光”。此光在常人体内处于弥散状态,布于体内各个组织系统中。因六门的耗散与七情六欲的损伤,其光日渐减损,直至一点灵光耗尽,油干灯灭而命亡。唯有“塞兑闭门”,精神内守,节约光能,并守母逆修,方可从宇宙光源中得到补充。通过法地、法天、法道、法自然的不断升华,即可再造人体内环境的光明,而重返先天。

    ??修真者所用之光,其小无内,小中见真;其大无外,天上地下,身内形外,无所不照,无有遗漏。“柔”是道性的特征,只有常处于柔和的状态中,光才能生明,才能显示强大的生命力。

    ??“用其光”,就是将体内的生物质元光,用于性命双修,以光驱除阴霾(mái),清阴增阳,使性命复归于光的本源而见明净,直至圆道光明之境,使人身这个小宇宙,常清常静,常光常明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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